1.居家照顧服務(介紹內容)
什麼是居家服務?
居家服務是為了讓生活自理能力缺損的老人及身心障礙者能在家中得到適當照顧,紓解家庭照顧的壓力,由受訓合格的居家服務員到家中協助分擔照顧。
服務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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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五歲以上失能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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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五歲以上失能原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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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歲以上失智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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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能之身心障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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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需協助且獨居之老人。
服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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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宅提供身體照顧服務、日常生活照顧服務、家事服務。
服務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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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社區內弱勢失能老人及身心障礙者居家照顧服務,以提高其生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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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擔家屬照顧責任,減輕照顧者壓力,並提供照顧資訊,提昇照顧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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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社區資源網絡,充足社區照顧支持系統,以落實社區照顧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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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社區民眾參加照顧訓練,投入老人服務行列,增加就業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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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專業訓練及管理知能,維持高服務品質服務。
收費方式
收費標準以衛生福利部公告之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準為依據辦理。
申請方式
請洽長照專線1966 或 來電本會(02)2363-7794諮詢。 |